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3樓(新北市政府新行政大樓)
電子郵件信箱
AF0462@ntpc.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售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上班時間內逕向本處售標室(29603456#5658)出納單位繳交新臺幣400元整後,憑據不具名領取。
開標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一開標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11/3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履約期限
履行設計、監造服務之有效履約期限,為本機關通知日起至民國108年12月31日止或預算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並以執行各分案工程之監造至工程完工結算止,即結束委託技術服務工作;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8條及第8條附件。
廠商資格摘要
本案允許投標廠商以「共同投標」方式參與本案之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2家,共同投標廠商各成員主辦事項之金額,於其共同投標協議書所載之比率下限為15%;投標廠商投標時,應符合下列「所有」資格規定(廠商符合全部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第1投標資格:
一.1.機械或電機技師事務所,或;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其顧問公司登記證所列營業範圍包括機械或電機工程技術服務者。且二.投標廠商應屬曾經完成抽水站之新建或擴建或改建或機組更新之設計或監造經驗者。且三.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四.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第2投標資格:
一.1.土木或水利或環境工程或結構工程技師事務所,或;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其顧問公司登記證所列營業範圍包括土木或水利或環境工程或結構工程技術服務者。且二.投標廠商應屬曾經完成抽水站之新建或擴建或改建或機組更新之設計或監造經驗者。且三.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四.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其餘詳投標須知壹、重要條款六及十。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業務主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抽水站管理科) 鍾先生,電話為:02-22726610分機308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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