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工程採購科/新工處土木科林先生29603456分機7653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電子郵件信箱
AH4251@ntp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42,000,000元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一)國家電影中心將結合「國際性」與「專業性」角度,整合規劃設計高水準、高技術的電影空間與設備,創造具有自明性與形象功能之建築,符合電影專業人士需求。
(二)「觀光」與「形象」結合的電影展示館:獨立區劃與文化地標的配置考量電影展覽館以展示方式,呈現臺灣電影藝術之流轉、脈絡與興衰,是國際交流、文化形象、教育推廣之文化大使角色。一方面作為文化性地標功能,另一可塑造電影中心文教氛圍之效。
(三)發揚電影文化理念並滿足相關需求,選定座落本市新莊區停(影)用地及公兒(影)用地作為興建地點,除因新莊區近年發展迅速外,該址土地產權屬「新北市」所有、地勢平整、各項交通設施便利等優勢條件,搭配鄰近中央合署辦公大樓等重大建設,未來將可吸引人潮與相關產業進駐,提供居民質之影視文教環境,同時全面帶動區域經濟發展,並結合鄰近之產業創新園區,創造影視產業發展加成效益,同時提供本市市民及眾多國內外觀光客優質的電影文化饗宴,讓新北市成為電影國際交流與文化觀光的重鎮。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售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上班時間內逕向本處售標室(29603456#5658)出納單位繳交新台幣3000元整後,憑據不具名領取。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一開標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11/1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履約期限
應於決標之次日起172日內取得建造執照;廠商應於本機關通知之次日起10日內開工,於開工之次日起510日內竣工。(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附件。
廠商資格摘要
本機關「允許」投標廠商以「共同投標」方式參與本案之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2家;廠商符合全部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第1資格:
1.甲等綜合營造業。且2.廠商承攬造價限額及承攬總額應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及營造業法第23條及第44條規定者。且3.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曾完成「建築類」工程,其單次施工契約結算金額不低於
1億3,975萬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3億4,938萬元。且4.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5.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繳稅證明(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
第2資格:
1.建築師事務所。且2.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其他招標文件購買方式
(1)以郵政匯票方式:向郵局購買新臺幣3120元郵政匯票,以便條紙填寫採購案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至本處。
(2)劃撥:向郵局索取劃撥單填寫帳號:19485034、戶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劃撥金額:新臺幣3140元、於通訊欄填寫本採購案名、案號後,辦理郵政劃撥、將劃撥收據註明採購案名之招標文件應寄達之地址及收件人員姓名後,傳真至(02)29691661。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業務主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土木科)林先生,電話為:(02)29603456分機7653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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