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118B 已決標公告

新店區106年度道路橋梁及附屬設施改善工程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決標日:106/01/0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上誠營造事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5,730,000
原始預算
$ 22,277,665
底價金額
$ 17,830,000
決標折數
88.2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代碼 3.82.11.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鄒先生/周先生
聯絡電話 (02)29603456#5650
機關代碼 3.82.11.1
單位名稱 工程採購科/新店區公所(29112281#2101)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聯絡人 鄒先生/周先生
聯絡電話 (02)29603456#5650
傳真號碼 (02)29691661
電子郵件信箱 am5244@ntp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2.56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1/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810元
系統使用費 81元
文件代收費 41元
總計 93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採購處售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上班時間內逕向本處售標室繳交新臺幣1,550元整後,憑據不具名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1/18 09:20
開標時間 106/01/18 09:3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採購處第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0萬元整(無論參與幾個區域之投標,僅須繳納新臺幣100 萬元整之押標金)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4/3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本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由本機關通知廠商依規定時間進場施工,每一分案依本機關每次所訂之工期開、完工,最後分案通知期限至107年3月31日或各區預算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七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及 二、廠商承攬造價限額及承攬總額應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及營造業法第23條及第44條規定者;及 三、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及 四、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劃撥:向郵局索取劃撥單填寫帳號:19485034、戶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劃撥金額:新臺幣1,670元、於通訊欄填寫本採購案名、案號後,辦理郵政劃撥、將劃撥收據註明採購案名之招標文件應寄達之地址及收件人員姓名後,傳真至(02)29691661。 (2)以郵政匯票方式:向郵局購買新臺幣1,650元郵政匯票,以便條紙填寫採購案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至本處。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工務課)周先生,電話為:02-29112281分機2101。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第1區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22,277,665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第2區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3 第3區
品項編號_4 4
品項名稱_4 第4區
截標時間 106/01/18 09:2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1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鄒先生/周先生
聯絡電話
(02)29603456#5650
機關代碼
3.82.11.1
單位名稱
工程採購科/新店區公所(29112281#2101)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聯絡人
鄒先生/周先生
聯絡電話
(02)29603456#5650
傳真號碼
(02)29691661
電子郵件信箱
am5244@ntp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82.56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1/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810元
系統使用費
81元
文件代收費
41元
總計
93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採購處售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上班時間內逕向本處售標室繳交新臺幣1,550元整後,憑據不具名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1/18 09:20
開標時間
106/01/18 09:3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採購處第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0萬元整(無論參與幾個區域之投標,僅須繳納新臺幣100 萬元整之押標金)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4/3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本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由本機關通知廠商依規定時間進場施工,每一分案依本機關每次所訂之工期開、完工,最後分案通知期限至107年3月31日或各區預算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七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及 二、廠商承攬造價限額及承攬總額應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及營造業法第23條及第44條規定者;及 三、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及 四、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劃撥:向郵局索取劃撥單填寫帳號:19485034、戶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劃撥金額:新臺幣1,670元、於通訊欄填寫本採購案名、案號後,辦理郵政劃撥、將劃撥收據註明採購案名之招標文件應寄達之地址及收件人員姓名後,傳真至(02)29691661。 (2)以郵政匯票方式:向郵局購買新臺幣1,650元郵政匯票,以便條紙填寫採購案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至本處。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工務課)周先生,電話為:02-29112281分機2101。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第1區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22,277,665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第2區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3
第3區
品項編號_4
4
品項名稱_4
第4區
截標時間
106/01/18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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