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1220N 已決標公告

新北市烏來區福山國民小學105年度走廊雨遮整修工程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決標日:105/12/2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松信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639,000
原始預算
$ 1,788,000
底價金額
$ 1,739,000
決標折數
94.2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代碼 3.82.11.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7 - 教育用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姜林小姐或福山國小高主任
聯絡電話 (02)29603456#5871
機關代碼 3.82.11.1
單位名稱 企劃科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新行政大樓)
聯絡人 姜林小姐或福山國小高主任
聯絡電話 (02)29603456#5871
傳真號碼 (02)29530960
電子郵件信箱 AD9100@ms.ntp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2.8.8新北市烏來區福山國民小學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2.4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1,788,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9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2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採購處售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上班時間內逕向本處售標室(29603456分機5657、5658)繳交新台幣400元整後,憑據不具名領取。(其他領標方式詳說明欄)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27 10:20
開標時間 105/12/27 10:30
開標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採購處第1開標室(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東側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為新臺幣 5 萬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3/16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烏來區(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招標公告之附加說明及契約第7條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1.設立於新北市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或;2. 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且二、廠商承攬造價限額及承攬總額應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及營造業法第23條及第44條規定者(僅限營造業提出)。 且三、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且四、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履約期限補充說明 本契約廠商應於本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90日曆天竣工;(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
招標文件其他領取方式及地點 1.劃撥:向郵局索取劃撥單填寫帳號:19485034、戶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劃撥金額:新臺幣595元、於通訊欄填寫本採購案名、案號後,辦理郵政劃撥、將劃撥收據註明採購案名之招標文件應寄達之地址及收件人員姓名後,傳真至(02)29691661。 2.以郵政匯票方式:向郵局購買新臺幣580元郵政匯票,以便條紙填寫採購案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至本處。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烏來區福山國民小學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烏來區福山國民小學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洽辦機關聯絡人及電話 聯絡人(或單位)為 新北市烏來區福山國民小學總務處高世昌主任;聯絡電話為:02-26616124分機302;傳真為02-26616301。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27 10:2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1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姜林小姐或福山國小高主任
聯絡電話
(02)29603456#5871
機關代碼
3.82.11.1
單位名稱
企劃科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新行政大樓)
聯絡人
姜林小姐或福山國小高主任
聯絡電話
(02)29603456#5871
傳真號碼
(02)29530960
電子郵件信箱
AD9100@ms.ntp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82.8.8新北市烏來區福山國民小學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2.4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1,788,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9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2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採購處售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上班時間內逕向本處售標室(29603456分機5657、5658)繳交新台幣400元整後,憑據不具名領取。(其他領標方式詳說明欄)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27 10:20
開標時間
105/12/27 10:30
開標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採購處第1開標室(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東側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為新臺幣 5 萬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3/16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烏來區(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招標公告之附加說明及契約第7條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1.設立於新北市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或;2. 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且二、廠商承攬造價限額及承攬總額應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及營造業法第23條及第44條規定者(僅限營造業提出)。 且三、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且四、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履約期限補充說明
本契約廠商應於本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90日曆天竣工;(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
招標文件其他領取方式及地點
1.劃撥:向郵局索取劃撥單填寫帳號:19485034、戶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劃撥金額:新臺幣595元、於通訊欄填寫本採購案名、案號後,辦理郵政劃撥、將劃撥收據註明採購案名之招標文件應寄達之地址及收件人員姓名後,傳真至(02)29691661。 2.以郵政匯票方式:向郵局購買新臺幣580元郵政匯票,以便條紙填寫採購案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至本處。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烏來區福山國民小學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烏來區福山國民小學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洽辦機關聯絡人及電話
聯絡人(或單位)為 新北市烏來區福山國民小學總務處高世昌主任;聯絡電話為:02-26616124分機302;傳真為02-26616301。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27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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