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1216B 已決標公告

106年新北市推動辦理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計畫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決標日:105/12/02
工程全生命週期
原始預算
$ 7,5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7.7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代碼 3.82.1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採購處薛小姐/勞工局黃小姐
聯絡電話 (02)29603456#5610/6583
機關代碼 3.82.11.1
單位名稱 勞務採購科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聯絡人 採購處薛小姐/勞工局黃小姐
聯絡電話 (02)29603456#5610/6583
傳真號碼 (02)29691661
電子郵件信箱 ah8254@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2.24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17.2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補助金額 5,25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3/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94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採購處售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上班時間內逕向本處售標室繳交新臺幣150元整後,憑據不具名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3/24 09:30
開標時間 106/03/24 09:40
開標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採購處第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1.延用105年度同案之契約書,並參考經費補助單位訂定之契約書。 2.本案因特殊性考量,自行訂定符合專業性需求之契約,但同時有參酌工程會契約書範本相關重要規定納入本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立案之學校由教育部核准設立之公函、立案證明、法人登記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或;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3.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辦理就業促進事項等相關業務者)。】且;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第2次招標補充說明 1.本機關就本採購案預計給付予廠商之採購預算金額為新臺幣750萬元整,第1次招標已決標金額共計為新臺幣651萬3,958元整;本次招標預算金額為新臺幣98萬6,042元整。 2.本案委託訓練班數預計5個班別,第1次招標已決標予4家廠商並委託4個班別,本次招標僅針對剩餘1個班別進行招標。
履約期限補充說明 自決標日起至106年11月30日止;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2條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身障就業輔導科)黃小姐,電話為(02)29603456分機6583。
招標文件其他領取方式及地點 1.劃撥:向郵局索取劃撥單填寫帳號:19485034、戶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劃撥金額:新臺幣255元、於通訊欄填寫本採購案名、案號後,辦理郵政劃撥、將劃撥收據註明採購案名之招標文件應寄達之地址及收件人員姓名後,傳真至(02)29691661。 2.以郵政匯票方式:向郵局購買新臺幣240元郵政匯票,以便條紙填寫採購案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至本處。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06年度新北市推動辦理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計畫
預估數量 5
單位
截標時間 106/03/24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11.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採購處薛小姐/勞工局黃小姐
聯絡電話
(02)29603456#5610/6583
機關代碼
3.82.11.1
單位名稱
勞務採購科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聯絡人
採購處薛小姐/勞工局黃小姐
聯絡電話
(02)29603456#5610/6583
傳真號碼
(02)29691661
電子郵件信箱
ah8254@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82.24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17.2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補助金額
5,25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3/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94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採購處售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上班時間內逕向本處售標室繳交新臺幣150元整後,憑據不具名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3/24 09:30
開標時間
106/03/24 09:40
開標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採購處第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1.延用105年度同案之契約書,並參考經費補助單位訂定之契約書。 2.本案因特殊性考量,自行訂定符合專業性需求之契約,但同時有參酌工程會契約書範本相關重要規定納入本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立案之學校由教育部核准設立之公函、立案證明、法人登記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或;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3.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辦理就業促進事項等相關業務者)。】且;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第2次招標補充說明
1.本機關就本採購案預計給付予廠商之採購預算金額為新臺幣750萬元整,第1次招標已決標金額共計為新臺幣651萬3,958元整;本次招標預算金額為新臺幣98萬6,042元整。 2.本案委託訓練班數預計5個班別,第1次招標已決標予4家廠商並委託4個班別,本次招標僅針對剩餘1個班別進行招標。
履約期限補充說明
自決標日起至106年11月30日止;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2條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身障就業輔導科)黃小姐,電話為(02)29603456分機6583。
招標文件其他領取方式及地點
1.劃撥:向郵局索取劃撥單填寫帳號:19485034、戶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劃撥金額:新臺幣255元、於通訊欄填寫本採購案名、案號後,辦理郵政劃撥、將劃撥收據註明採購案名之招標文件應寄達之地址及收件人員姓名後,傳真至(02)29691661。 2.以郵政匯票方式:向郵局購買新臺幣240元郵政匯票,以便條紙填寫採購案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至本處。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06年度新北市推動辦理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計畫
預估數量
5
單位
截標時間
106/03/24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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