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勞務採購科/職訓中心陳小姐(02)86962150#2114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電子郵件信箱
AG0817@ms.ntpc.gov.tw
洽辦機關
3.82.24.2新北市政府職業訓練中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一六一號四樓(採購處售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上班時間內逕向本處售標室繳交新臺幣170元整後,憑據不具名領取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一六一號四樓(採購處第1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一六一號四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廠商資格摘要
一、1.設有資訊、行銷、餐飲、家事相關科系之專科以上學校,或;2.已立案之短期補習班,或;3.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其項目列有「產業育成業」或得以經營關於技能技藝訓練業務者,或;4.公司或行號,或;5.工(公)會,其章程之設立宗旨與人才培訓有關。且二、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詳投標須知-資格文件審查表)
第2次招標說明
本採購案之「平面設計與網頁設計」、「銀髮族健康餐飲料理」、「小型車逕升大客車駕駛訓練班」、「產訓合作班-月子媽媽到府服務就業訓練班」及「產訓合作班-服裝製作與設計就業班」班別業已決標,請投標廠商勿就該等班別投標。本次招標僅就「物聯網智能系統應用」、「3C門市行銷企劃」及「時尚創意烘焙」班別招標,請投標廠商注意。
履約期限之補充說明
自決標日至參訓學員結訓後130日(含就業輔導期90日),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職業訓練中心陳小姐,電話為(02)89692150分機2114。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職業訓練中心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職業訓練中心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招標文件其他領取方式及地點
郵購部份:
(1)劃撥:向郵局索取劃撥單填寫帳號:19485034、戶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劃撥金額:新臺幣275元、於通訊欄填寫本採購案名、案號後,辦理郵政劃撥、將劃撥收據註明採購案名之招標文件應寄達之地址及收件人員姓名後,傳真至(02)29691661、29691665。
(2)以郵政匯票方式:向郵局購買新臺幣260元郵政匯票,以便條紙填寫採購案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至本處。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