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電子郵件信箱
aq0130@ntpc.gov.tw
洽辦機關
3.82.27.3新北巿政府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及內容為本市漁港範圍內裝置藝術相關設施;且該擴充之期間至106年12月31日,預計擴充之金額為新台幣450萬元整。
其餘詳附加說明欄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 處售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上班時間內逕向本處售標 室(29603456分機5657、 5658)繳交新台幣150元整 後,憑據不具名領取。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詳如附加說明)
開標地點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一開標室(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 東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11/05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
廠商資格摘要
一、1.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其營業項目屬於「景觀、室內設計業、土木工程」或得以承辦關於裝置藝術之業務者,或;2.建築師事務所,或;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4.公司或行號。
且二、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且三、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第1次變更/補充招文件說明
有關資格文件審查表:項次1,因有誤繕,予以更正,請詳更正後之資格文件審查表。
履約期限補充說明
(一)、 本契約各案於機關通知日次日起15日內廠商須提報設計案件(案件暨數量由本處決定)之設計圖一式多份(份數由本處決定)至本處審查,並需簡報至少1次。如案件經審查未通過,廠商須於退件後5日內再次提報修正後設計圖提供審查。上述繳交期限每逾1日處新臺幣1,000元違約金。
(二)、 本處於核定上述設計圖後通知廠商執行之,各案於機關通知日次日起算,履約天數由機關視案件複雜性決定。
(三)、 其餘詳如契約書(樣稿)第7條。
(後續擴充補充說明)
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陳先生,電話為(02)8592-6055分機158。
招標文件其他領取方式及地點
郵購部份:
(1)劃撥:向郵局索取劃撥單填寫帳號:19485034、戶名:新北市政府採
購處、劃撥金額:新臺幣255元、於通訊欄填寫本採購案名、案號
後,辦理郵政劃撥、將劃撥收據註明採購案名之招標文件應寄達
之地址及收件人員姓名後,傳真至(02)29691661。
(2)以郵政匯票方式:向郵局購買新臺幣240元郵政匯票,以便條紙填
寫採購案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至本處。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
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洽請新北市政府
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
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
益
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
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
新北市政府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
或新北市政府採
購處對於本
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
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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