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0818A 已決標公告

新北市漁港裝置藝術委託專業服務案(修正後)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決標日:105/08/0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鐿豐設計有限公司
統編:54651129
決標金額
$ 4,250,000
原始預算
$ 4,500,000
底價金額
$ 4,250,000
決標折數
100.0 %
投標廠商列表 (共 2 家)
廠商名稱 狀態 投標金額 價差
鐿豐設計有限公司 $ 4,250,000 WINNER
御東風國際行銷有限公司 未得標 $ 4,500,000 +$ 250,000
詳細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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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代碼 3.82.1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採購處陳先生/漁港處陳先生
聯絡電話 (02)29603456#5605
機關代碼 3.82.11.1
單位名稱 勞務採購科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聯絡人 採購處陳先生/漁港處陳先生
聯絡電話 (02)29603456#5605
傳真號碼 (02)29691661
電子郵件信箱 aq0130@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2.27.3新北巿政府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及內容為本市漁港範圍內裝置藝術相關設施;且該擴充之期間至106年12月31日,預計擴充之金額為新台幣450萬元整。 其餘詳附加說明欄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5/08/08
原公告日 105/08/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94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 處售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上班時間內逕向本處售標 室(29603456分機5657、 5658)繳交新台幣150元整 後,憑據不具名領取。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08/18 09:30
開標時間 105/08/18 09:40
開標地點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一開標室(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 東側)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2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11/0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1.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其營業項目屬於「景觀、室內設計業、土木工程」或得以承辦關於裝置藝術之業務者,或;2.建築師事務所,或;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4.公司或行號。 且二、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且三、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第1次變更/補充招文件說明 有關資格文件審查表:項次1,因有誤繕,予以更正,請詳更正後之資格文件審查表。
履約期限補充說明 (一)、 本契約各案於機關通知日次日起15日內廠商須提報設計案件(案件暨數量由本處決定)之設計圖一式多份(份數由本處決定)至本處審查,並需簡報至少1次。如案件經審查未通過,廠商須於退件後5日內再次提報修正後設計圖提供審查。上述繳交期限每逾1日處新臺幣1,000元違約金。 (二)、 本處於核定上述設計圖後通知廠商執行之,各案於機關通知日次日起算,履約天數由機關視案件複雜性決定。 (三)、 其餘詳如契約書(樣稿)第7條。 (後續擴充補充說明) 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陳先生,電話為(02)8592-6055分機158。
招標文件其他領取方式及地點 郵購部份: (1)劃撥:向郵局索取劃撥單填寫帳號:19485034、戶名:新北市政府採 購處、劃撥金額:新臺幣255元、於通訊欄填寫本採購案名、案號 後,辦理郵政劃撥、將劃撥收據註明採購案名之招標文件應寄達 之地址及收件人員姓名後,傳真至(02)29691661。 (2)以郵政匯票方式:向郵局購買新臺幣240元郵政匯票,以便條紙填 寫採購案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至本處。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 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洽請新北市政府 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 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 益 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 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
新北市政府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 或新北市政府採 購處對於本 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 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8/18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11.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採購處陳先生/漁港處陳先生
聯絡電話
(02)29603456#5605
機關代碼
3.82.11.1
單位名稱
勞務採購科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聯絡人
採購處陳先生/漁港處陳先生
聯絡電話
(02)29603456#5605
傳真號碼
(02)29691661
電子郵件信箱
aq0130@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82.27.3新北巿政府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及內容為本市漁港範圍內裝置藝術相關設施;且該擴充之期間至106年12月31日,預計擴充之金額為新台幣450萬元整。 其餘詳附加說明欄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5/08/08
原公告日
105/08/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94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 處售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上班時間內逕向本處售標 室(29603456分機5657、 5658)繳交新台幣150元整 後,憑據不具名領取。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08/18 09:30
開標時間
105/08/18 09:40
開標地點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一開標室(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 東側)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2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11/0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1.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其營業項目屬於「景觀、室內設計業、土木工程」或得以承辦關於裝置藝術之業務者,或;2.建築師事務所,或;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4.公司或行號。 且二、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且三、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第1次變更/補充招文件說明
有關資格文件審查表:項次1,因有誤繕,予以更正,請詳更正後之資格文件審查表。
履約期限補充說明
(一)、 本契約各案於機關通知日次日起15日內廠商須提報設計案件(案件暨數量由本處決定)之設計圖一式多份(份數由本處決定)至本處審查,並需簡報至少1次。如案件經審查未通過,廠商須於退件後5日內再次提報修正後設計圖提供審查。上述繳交期限每逾1日處新臺幣1,000元違約金。 (二)、 本處於核定上述設計圖後通知廠商執行之,各案於機關通知日次日起算,履約天數由機關視案件複雜性決定。 (三)、 其餘詳如契約書(樣稿)第7條。 (後續擴充補充說明) 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陳先生,電話為(02)8592-6055分機158。
招標文件其他領取方式及地點
郵購部份: (1)劃撥:向郵局索取劃撥單填寫帳號:19485034、戶名:新北市政府採 購處、劃撥金額:新臺幣255元、於通訊欄填寫本採購案名、案號 後,辦理郵政劃撥、將劃撥收據註明採購案名之招標文件應寄達 之地址及收件人員姓名後,傳真至(02)29691661。 (2)以郵政匯票方式:向郵局購買新臺幣240元郵政匯票,以便條紙填 寫採購案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至本處。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 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洽請新北市政府 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 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 益 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 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
新北市政府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
或新北市政府採 購處對於本 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 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8/18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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