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企劃科/新北市政府水利局(02-89232300#1125)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3樓(新北市政府新行政大樓)
電子郵件信箱
AM1466@ntpc.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售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上班時間內逕向本處售標室(29603456#5658)出納單位繳交新臺幣550元整後,憑據不具名領取。
開標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一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1)押標金依廠商投標標的區別分別計算,各區押標金分別為:
北區:新臺幣20萬元正。
南區:新臺幣20萬元正。
(2)投標廠商若參加2個區域之投標,須繳納新臺幣40萬元之押標金(建議開立2張新臺幣20萬元之繳款憑證或票據,以利後續作業),未依投標標的區別檢附該區押標金者,該區基本文件審查結果不合格。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11/1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履約期限
每一彩繪區域,廠商應於本機關通知現地會勘確認彩繪位置後次日辦理開工,並於15日內完成彩繪施作,整體工程至106年12月31日以前竣工或本工程各區預算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各階段期程請參閱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2條附件(作業要點)之規範。
廠商資格摘要
一.1.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其項目列有「景觀、室內設計業或室內裝潢業」或得以承辦關於景觀設計業或室內設計業或室內裝潢業之業務者;或2.公司或行號。且二.投標廠商應屬曾完成
從事自然及人造景觀環境或室內裝潢設計或漆面藝術彩繪工作之規劃或設計或施工或監造等業務
之承做經驗者。且三.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四.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招標文件購買方式
(1)劃撥:向郵局索取劃撥單填寫帳號:19485034、戶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劃撥金額:新臺幣745元、於通訊欄填寫本採購案名、案號後,辦理郵政劃撥、將劃撥收據註明採購案名之招標文件應寄達之地址及收件人員姓名後,傳真至(02)29691661。
(2)以郵政匯票方式:向郵局購買新臺幣730元郵政匯票,以便條紙填寫採購案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至本處。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業務主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污水下水道計畫科) 黃小姐,電話為:02-89202300分機1125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