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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y50617@ms.tyc.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 後續擴充條件:於114學年度結束前1個月進行餐點滿意度評審會,達合格分數70分以上,且廠商須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配合辦理續約,相關程序得進行後續擴充1年。
(2) 後續擴充日期:民國115年8月1日至116年7月31日止。預估上、下學期及寒、暑用餐天數240日。
(3) 後續擴充金額:401萬4,720元整。
(4) 後續擴充數量:每人每日餐點費80元,預估幼兒用餐人數192人,(每日8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忠孝三街19號3樓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投標廠商聲明書(請確實用印蓋大小章並加註日期)
二、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三、廠商納稅證明文件
四、廠商信用證明文件(務請詳讀備註3之注意事項)
五、投標廠商列印並提供本案之「領標電子憑據序號」
六、押標金繳納憑據
七、切結書1(確實用印確認)
八、服務建議書1式6份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立大園幼兒園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