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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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地址
337 桃園市 大園區 忠孝三街19號2樓
電子郵件信箱
msyang1040201@gmail.com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採購保留(106年8月至107年7月)後續擴充1次之權利,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得以核算付款。但後續擴充年度之預算,若經刪減或不成立時,本園得終止契約或以刪減後之金額辦理,因此所生任何損失由廠商自行負擔。(2)本次增購金額為新台幣635萬2,500元整($6,352,5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30萬元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自送達:33741桃園市大園區忠孝三街19號2樓 郵寄送達:33756大園郵政第82號信箱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為登記有案之團膳公司、食品買賣業或營業 項目登記有關營業項目之廠商,檢附下列證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或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下載列印證明文件檢附於外標封內】(備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04月13日起停止使用)、前一期或最近一期之完稅證明,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之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有效公會會員證,服務建議書1式7份。
附加說明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招標文件,本件招標文件費為0元,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服務費。
2.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詳投標須知六十五廠商資格文件)。
[其他]:
1、押標金額:新台幣30萬元整。
2、服務建議書1式7份及幼兒餐點計劃表/全期1式7份。
3、投標期限本案截止收件時間:105年07月25日下午17:00。
4、開標及資格審查日期及地點:105年07月26日上午09:30於本園二樓辦公室。
5、評審時間:105年07月29日上午09時30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其他
1、押標金額:新台幣30萬元整。
2、服務建議書1式7份及幼兒餐點計劃表/全期1式7份。
3、投標期限本案截止收件時間:105年07月25日下午17:00。
4、開標及資格審查日期及地點:105年07月26日上午09:30於本園二樓辦公室。
5、評審時間:105年07月29日上午09時30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立大園幼兒園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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