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26桃園市楊梅區水美里楊新路一段431號
電子郵件信箱
lingkingla@yahoo.com.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6桃園市楊梅區水美里楊新路一段431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資格須符合本契約規範內容辦理。
2.投標廠商應於投標文件指定簽章之處蓋用公司及負責人登記之印鑑章;投標廠商若為個人廠商,則蓋用負責人登記之印鑑章。
3.投標文件須用機關所發表格填寫,若填寫錯誤須更改時,則更改處應由負責人蓋章。
4.請廠商依審查表備妥所須審查之文件。
5.履約期限為機關通知日起至本年8月31日止。驗收後繳納保固金1萬5千元整(保固期限5年),方可請款。
6.請自行詳閱規範及規格說明等招標文件內容。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更正本案截標日:106年3月8日下午5時00分前。
2.更正本案開標日:106年3月9日下午15時00整,假桃園市立楊梅幼兒園(本園)辦理。
※2/24修改「招標規範和規格」如下:
一、AED主機規格:
(一)符合美國FDA、歐盟CE或日本等國際認證。
(二)具備每日自我檢查功能、自動判讀監測心律。
(三)具CPR指示功能,提供CPR按壓位置、頻率、深度、人工呼吸等提示,以方便指導不會或不熟悉CPR急救的民眾進行CPR急救。
(四)具防水之功能。
(五)內建記憶體,可記錄ECG及完整的事件報告與時間。
(六)輸出能量:成人120至200焦耳、兒童50至70焦耳,以符合CPR Guideline,
避免太高的電擊能量,再度讓脆弱的心臟受到損傷。
(七)10秒內快速完成分析及充電,進行電擊除顫,CPR胸壓中斷時間不超過10秒。
(八)電池可電擊200次或操作3小時,低電量時具顯示訊號。
※保固金為9000元整。
以上。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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