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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4桃園市八德區興豐路2212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基本資格:依法設立且營業項目具有與本案相關之行業
(二)廠商應冷具之資格證明文件包含: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開標日如因颱風、地震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上班日舉行開標。
2.請廠商於投標前查看是否有更正事項,餘請詳閱招標公告。
3.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加)價機會,廠商減(加)價時未到場或未帶公司大小章視同放棄減(加)價機會。
4.採購標單價空白未填寫為無效標。
5.電子領標:廠商可至政府採購網領投標系統下載招標文件檔件。
廠商押標金抬頭請註明:桃園市立八德幼兒園
本案不發售紙本標單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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