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0801 已決標公告

桃園市立中壢高鐵幼兒園房舍修繕及設施設備改善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藝成室內裝修設計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93,931
原始預算
$ 1,496,927
底價金額
$ 1,272,000
決標折數
93.8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立中壢高鐵幼兒園
機關代碼 3.80.9.5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承辦人李曉萍
聯絡電話 (03)4220992#16
機關代碼 3.80.9.53
單位名稱 桃園市立中壢高鐵幼兒園
機關地址 320桃園市中壢區芝芭里1鄰民權路三段1488號
聯絡人 承辦人李曉萍
聯絡電話 (03)4220992#16
傳真號碼 (03)4259717
電子郵件信箱 misali2001@yahoo.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1,477,800元
補助機關_2 3.80.4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_2 19,127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8/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芝芭里1鄰民權路三段148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無須費用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08/23 12:00
開標時間 105/08/24 10:00
開標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芝芭里1鄰民權路三段148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7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芝芭里1鄰民權路三段148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見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2.營造業登記證明、室內裝修業需提出登記證 3.廠商納稅之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4.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工程分二期: 第一期工程應於機關通知日起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20日內竣工。 第二期工程應於機關通知日起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30日內竣工。 2.履約地點:私立內壢非營利幼兒園(桃園市中壢區文化里長春三路2號)。 3.有關履約標的業務請聯絡本園李曉萍小姐(03)4220992分機16。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立中壢高鐵幼兒園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8/23 12: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9.5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承辦人李曉萍
聯絡電話
(03)4220992#16
機關代碼
3.80.9.53
單位名稱
桃園市立中壢高鐵幼兒園
機關地址
320桃園市中壢區芝芭里1鄰民權路三段1488號
聯絡人
承辦人李曉萍
聯絡電話
(03)4220992#16
傳真號碼
(03)4259717
電子郵件信箱
misali2001@yahoo.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1,477,800元
補助機關_2
3.80.4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_2
19,127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8/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芝芭里1鄰民權路三段148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無須費用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08/23 12:00
開標時間
105/08/24 10:00
開標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芝芭里1鄰民權路三段148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7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芝芭里1鄰民權路三段148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見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2.營造業登記證明、室內裝修業需提出登記證 3.廠商納稅之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4.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工程分二期: 第一期工程應於機關通知日起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20日內竣工。 第二期工程應於機關通知日起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30日內竣工。 2.履約地點:私立內壢非營利幼兒園(桃園市中壢區文化里長春三路2號)。 3.有關履約標的業務請聯絡本園李曉萍小姐(03)4220992分機16。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立中壢高鐵幼兒園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8/23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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