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A06-01 已決標公告

桃園市立中壢幼兒園114學年度餐點食材採購

桃園市立中壢幼兒園 決標日:114/06/1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鼎欣企業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620,000
原始預算
$ 3,62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立中壢幼兒園
機關代碼 3.80.9.52
標的分類 財物類 21 - 肉類, 魚, 果實, 蔬菜,及油脂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淑玲
聯絡電話 (03)4560771#34
機關代碼 3.80.9.52
單位名稱 桃園市立中壢幼兒園
機關地址 320桃園市中壢區華安二路168號
聯絡人 林淑玲
聯絡電話 (03)4560771#34
傳真號碼 (03)4668382
電子郵件信箱 ling0917790299@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62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由本園午餐供應委員會評定為優良廠商者,依114學年度契約價金約1年,機關保留後續擴充1年(即115學年度)之權利。[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7款規定辦理並載名後續擴充期間、金額或數量]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6/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6/24 16:00
開標時間 114/06/25 13:30
開標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華安二路16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8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立中壢幼兒園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桃園市立中壢幼兒園保管金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華安二路16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需有伙食材料買賣、副食品、水果供應之相關營業項目等。】2.廠商納稅之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納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1.本採購案需求承辦人:鄒鳳嬌,電話03-4560771#15。 2.押標金額度:新台幣18萬元整。 3.本案於114年6月24日16時00分截標,114年6月25日13時30分開標,評選時間:114年6月27日13時30分,請廠商自備筆電並準時參加。 4.請廠商於投標前查看是否有更正事項,餘請詳閱招標公告。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立中壢幼兒園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9.52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淑玲
聯絡電話
(03)4560771#34
機關代碼
3.80.9.52
單位名稱
桃園市立中壢幼兒園
機關地址
320桃園市中壢區華安二路168號
聯絡人
林淑玲
聯絡電話
(03)4560771#34
傳真號碼
(03)4668382
電子郵件信箱
ling0917790299@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62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由本園午餐供應委員會評定為優良廠商者,依114學年度契約價金約1年,機關保留後續擴充1年(即115學年度)之權利。[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7款規定辦理並載名後續擴充期間、金額或數量]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6/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6/24 16:00
開標時間
114/06/25 13:30
開標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華安二路16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8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立中壢幼兒園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桃園市立中壢幼兒園保管金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華安二路16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需有伙食材料買賣、副食品、水果供應之相關營業項目等。】2.廠商納稅之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納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1.本採購案需求承辦人:鄒鳳嬌,電話03-4560771#15。 2.押標金額度:新台幣18萬元整。 3.本案於114年6月24日16時00分截標,114年6月25日13時30分開標,評選時間:114年6月27日13時30分,請廠商自備筆電並準時參加。 4.請廠商於投標前查看是否有更正事項,餘請詳閱招標公告。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立中壢幼兒園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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