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ling0917790299@gmail.com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桃園市立中壢幼兒園保管金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華安二路168號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 5 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 30 日內竣工,預計竣工日期為112年 7 月 31 日。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一)廠商基本資格:凡政府登記合格之土木包工業【依營造業法第11條規定,投標廠商身份如屬土木包工業廠商,限登記於桃園市或毗鄰桃園市之直轄市、縣(市)者始得投標】、丙等綜合營造業及室內裝修業等相關廠商,並具備合格 證件,無不良紀錄者。
(二)廠商應附具之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包含: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應依式填寫並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2.押標金繳納憑證(正本)。
3.廠商納稅證明 。
4.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查覆單經塗改或無加蓋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
5.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6.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廠商請另檢附: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登記證、有效之營造業公會會員證明、承攬工程手冊影本(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及印鑑頁等內容)。
7.土木包工業廠商請另檢附:土木包工業登記證、有效之土木包工業公會會員證明、承攬工程手冊影本(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印鑑業等內容)。
8.室內裝修業廠商請另附:室內裝修業登記證、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有效之室內設計裝修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明。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立中壢幼兒園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