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11-01 已決標公告

桃園市立中壢幼兒園六二分班園舍拆除及重建工程

桃園市立中壢幼兒園 決標日:107/11/2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呈豐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0,350,000
原始預算
$ 41,197,254
底價金額
$ 40,880,000
決標折數
98.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立中壢幼兒園
機關代碼 3.80.9.5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7 - 教育用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鄭婷予、林淑玲
聯絡電話 (03)4560771#34
機關代碼 3.80.9.52
單位名稱 行政組
機關地址 320桃園市中壢區華安二路168號
聯絡人 鄭婷予、林淑玲
聯絡電話 (03)4560771#34
傳真號碼 (03)4668382
電子郵件信箱 ling0917790299@gmail.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5,530,532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1,197,254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請載明擴充之金額、數量或期間上限,並應將預估選購或擴充項目所需金額計入採購金額。未保留增購權利者免填):後續擴充項目:景觀工程、監視設備….等。期間至110年6月30日前,擴充金額上限為新台幣参佰貳拾萬元整。以上項目僅為預估值,最後須以現場實際需求、經費多寡及整體效益決定。並經上級主管機關核准後,再行辦理,其付款亦同。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18,957,254元
補助金額_2 22,24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1/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2/03 17:00
開標時間 107/12/04 10:00
開標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華安二路16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8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華安二路16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30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營造廠商資格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代碼「E101011」。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之乙等綜合營造業,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基地施工將會商借鄰近國小做為工程臨時停車、機具及材料暫時放置,於工程協調會再行說明,惟不得影響該校之上下學安全及運作,本工程履約期限為300日曆天,含使用執照掛件,並於竣工後3個月內取得使用執照,半年內取得綠建築標章。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立中壢幼兒園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0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9.5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鄭婷予、林淑玲
聯絡電話
(03)4560771#34
機關代碼
3.80.9.52
單位名稱
行政組
機關地址
320桃園市中壢區華安二路168號
聯絡人
鄭婷予、林淑玲
聯絡電話
(03)4560771#34
傳真號碼
(03)4668382
電子郵件信箱
ling0917790299@gmail.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5,530,532元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1,197,254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請載明擴充之金額、數量或期間上限,並應將預估選購或擴充項目所需金額計入採購金額。未保留增購權利者免填):後續擴充項目:景觀工程、監視設備….等。期間至110年6月30日前,擴充金額上限為新台幣参佰貳拾萬元整。以上項目僅為預估值,最後須以現場實際需求、經費多寡及整體效益決定。並經上級主管機關核准後,再行辦理,其付款亦同。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18,957,254元
補助金額_2
22,24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1/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2/03 17:00
開標時間
107/12/04 10:00
開標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華安二路16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8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華安二路16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30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營造廠商資格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代碼「E101011」。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之乙等綜合營造業,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基地施工將會商借鄰近國小做為工程臨時停車、機具及材料暫時放置,於工程協調會再行說明,惟不得影響該校之上下學安全及運作,本工程履約期限為300日曆天,含使用執照掛件,並於竣工後3個月內取得使用執照,半年內取得綠建築標章。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立中壢幼兒園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0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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