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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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桃園市立桃園幼兒園會議室(桃園市桃園區自強路217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5號2樓(桃園市立桃園幼兒園行政中心)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業登記項目應與本案相關)。
(二)納稅證明影本:如提供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納稅證明代之。
(三)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之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文件影本。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採購案需求承辦人:蘇玉娟,電話:03-3385907轉14。
2.得標後須繳納履約保證金新台幣參萬肆仟元整。
*本案於106年12月11日下午1時30分開標,請廠商準時參加。
〈其他〉
一、 餘詳閱招標文件,本案不提供現場領標,請廠商逕行以電子領標下載。
二、 投標廠商請自行於投標期限內截止前上網注意有無更正資料公告。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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