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35桃園市大溪區義和里三鄰安和路38號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35桃園市大溪區義和里三鄰安和路38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5桃園市大溪區義和里三鄰安和路38號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45日內竣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本市或毗鄰縣市土木包工業(E102011)(含)以上或室內裝修業(E801060),且依法立案登記合格之廠商(營業項目列有與所投標標的相符之營業項目)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 廠商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3) 廠商信用證明
(4) 投標廠商聲明書
(5) 電子領標憑據
(6) 廠商切結書1
(7) 押標金繳納憑據(新臺幣10萬元整)
標單封
(8) 標單(兼切結書)
(9) 標價清單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請依據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106.3.3桃稅消字第1063500139號函示:「本合約得標廠商請以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印花稅,該局電話為(03)332-6181分機2473至2477。」之規定辦理。
(二)請承攬廠商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5.12.29桃教設字第1050105167號函之「桃園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公共工程職業安全衛生須知」之規定,執行承攬廠商應辦理事項。
(三)本採購標案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四)本案採購標的包含工程採購與財物採購兩部分,屬工程採購部分為「新建校舍設備環境工程」發包預算金額計新台幣216萬9,385元;屬財物採購部分,分別為(1)「班級教室教學設施採購」新台幣21萬元及(2)「辦公家具設備採購」新台幣22萬4000元,計財物採購金額為新台幣43萬4,000元。本案總計採購預算金額為新台幣260萬3,385元整,屬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之採購案。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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