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35桃園市大溪區瑞源里14鄰石園路760巷120號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35桃園市大溪區瑞源里14鄰石園路760巷12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5桃園市大溪區瑞源里14鄰石園路760巷120號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
(2) 投標廠商聲明書
(3) 押標金繳納憑據
(4) 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5)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6) 退還押標金申請單
(7) 委託代理出席開標授權書
(8)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等證明文件(政府立案登記且營業項目與標的相關合格之廠商具設備買賣或製造、經銷等相關業務之能力廠商。
(9)面板原廠出具A規無亮點面板證明(接受影本,然不可有塗
改痕跡,並應有原廠官方具佐證效力之簽名或用印)、②觸控電視全機台灣生產原廠證明(加蓋公司章及負責人章)、③產品型錄(須符合規格需求)、④台灣商品標準檢驗局認證證書、⑤觸控電視主機零件供應五年無缺原廠保證書(加蓋公司章及負責人章)、⑥觸控電視節能標章、⑦平板電腦型錄。投標廠商對以上佐證文件之格式規範若有疑問,務必來電詢問本校承辦單位,以免不合規範被判定為不合格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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