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I-10805 已決標公告

「教學大樓防水防漏工程計畫」委託設計監造服務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禾曜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07,806
原始預算
$ 107,806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復興區高義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80.8.8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詹宗偉
聯絡電話 (03)3912138
機關代碼 3.80.8.81
單位名稱 桃園市復興區高義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336桃園市復興區高義村3鄰28號
聯絡人 詹宗偉
聯絡電話 (03)3912138
傳真號碼 (03)3912867
電子郵件信箱 gyesinfo@gyes.ty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07,806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0.4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107,806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6/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6/19 10:20
開標時間 108/06/19 11:00
開標地點 336桃園市復興區高義村3鄰2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6桃園市復興區高義村3鄰2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桃園市復興區(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7月15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資料代之。 (二)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投標廠商依法令無須納稅者須附免稅證明文件。※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600117830號解釋函:「無欠稅(所得稅)證明」,非屬納稅證明。 (三)建築師證書影本、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請事先到校勘查,以利作相關企畫書 2.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 第11條: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辦理位於原住民地區未達政府採購法公告金額之採購,應由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承包。但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無法承包者,不在此限 3.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9條:本法第十一條但書所稱無法承包,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一)屬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第六款至第九款、 第十三款及第十六款規定之情形。但第九款中屬文化藝術專業服務者 ,不在此限。 4.本案屬於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九款中的委託設計服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復興區高義國民小學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6/19 10:2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8.8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詹宗偉
聯絡電話
(03)3912138
機關代碼
3.80.8.81
單位名稱
桃園市復興區高義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336桃園市復興區高義村3鄰28號
聯絡人
詹宗偉
聯絡電話
(03)3912138
傳真號碼
(03)3912867
電子郵件信箱
gyesinfo@gyes.ty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07,806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0.4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107,806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6/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6/19 10:20
開標時間
108/06/19 11:00
開標地點
336桃園市復興區高義村3鄰2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6桃園市復興區高義村3鄰2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桃園市復興區(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7月15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資料代之。 (二)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投標廠商依法令無須納稅者須附免稅證明文件。※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600117830號解釋函:「無欠稅(所得稅)證明」,非屬納稅證明。 (三)建築師證書影本、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請事先到校勘查,以利作相關企畫書 2.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 第11條: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辦理位於原住民地區未達政府採購法公告金額之採購,應由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承包。但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無法承包者,不在此限 3.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9條:本法第十一條但書所稱無法承包,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一)屬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第六款至第九款、 第十三款及第十六款規定之情形。但第九款中屬文化藝術專業服務者 ,不在此限。 4.本案屬於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九款中的委託設計服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復興區高義國民小學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6/19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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