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I-10608 已決標公告

桃園市復興區高義國民小學廚房整修工程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大侑土木包工業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144,768
原始預算
$ 2,663,183
底價金額
$ 2,388,888
決標折數
89.7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復興區高義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80.8.8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6 - 旅館餐廳及相關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戴逸豪
聯絡電話 (03)3912138
機關代碼 3.80.8.81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36桃園市復興區高義里3鄰28號
聯絡人 戴逸豪
聯絡電話 (03)3912138
傳真號碼 (03)3912867
電子郵件信箱 hs99084@ms.tyc.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701,443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663,183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2,663,183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1/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1/17 17:00
開標時間 107/01/18 10:00
開標地點 336桃園市復興區高義村3鄰2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6桃園市復興區高義村3鄰2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復興區(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日後60天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E801070廚具、衛浴設備安裝工程業、E102011土木包工業、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級營造廠以上或殷時可承攬工程之廠商。 1.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證明 2. 最近一期或前一期有效納稅證明(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 3. 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 公會會員證明 5. 投標廠商聲明書 6. 押標金繳納憑據 7. 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E801070廚具、衛浴設備安裝工程業、E102011土木包工業、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級營造廠以上或殷時可承攬工程之廠商。 1.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證明 2. 最近一期或前一期有效納稅證明(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 3. 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 公會會員證明 5. 投標廠商聲明書 6. 押標金繳納憑據 7. 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復興區高義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1/1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8.8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戴逸豪
聯絡電話
(03)3912138
機關代碼
3.80.8.81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36桃園市復興區高義里3鄰28號
聯絡人
戴逸豪
聯絡電話
(03)3912138
傳真號碼
(03)3912867
電子郵件信箱
hs99084@ms.tyc.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701,443元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663,183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2,663,183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1/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1/17 17:00
開標時間
107/01/18 10:00
開標地點
336桃園市復興區高義村3鄰2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6桃園市復興區高義村3鄰2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復興區(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日後60天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E801070廚具、衛浴設備安裝工程業、E102011土木包工業、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級營造廠以上或殷時可承攬工程之廠商。 1.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證明 2. 最近一期或前一期有效納稅證明(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 3. 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 公會會員證明 5. 投標廠商聲明書 6. 押標金繳納憑據 7. 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E801070廚具、衛浴設備安裝工程業、E102011土木包工業、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級營造廠以上或殷時可承攬工程之廠商。 1.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證明 2. 最近一期或前一期有效納稅證明(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 3. 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 公會會員證明 5. 投標廠商聲明書 6. 押標金繳納憑據 7. 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復興區高義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1/1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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