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h-10805 已截止

108年度改善無障礙校園環境-走廊整修工程

桃園市復興區光華國民小學 公告日:108/09/25 截止日:108/09/30
工程全生命週期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500,0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8/09/30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復興區光華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80.8.80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巫正揚
聯絡電話 (03)3912325#520
機關代碼 3.80.8.80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36桃園市復興區華陵里4鄰12號
聯絡人 巫正揚
聯絡電話 (03)3912325#520
傳真號碼 (03)3912793
電子郵件信箱 aa810390@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0.4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5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9/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6桃園市復興區華陵里4鄰1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付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9/30 09:3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08/10/02 09:30截止投標)
開標時間 108/09/30 10:3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08/10/02 09:3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3)3912325#520))
開標地點 桃園市復興區光華國小夢想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標價之百分之三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6桃園市復興區華陵里4鄰1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復興區(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如監視系統設備承 裝業營業項目或本標的相關之營業項目 可承攬之殷實廠商。 (二)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等,得以列 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網 站之資料代之。 (三)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 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 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 及 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四)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 票紀錄之證明文件影本)。 (五)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請詳本案「投標廠商證件審查表」。 (六)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七)無「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開標日如遇颱風順延至下一次上班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復興區光華國民小學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9/30 09:3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08/10/02 09:30截止投標)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8.8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巫正揚
聯絡電話
(03)3912325#520
機關代碼
3.80.8.80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36桃園市復興區華陵里4鄰12號
聯絡人
巫正揚
聯絡電話
(03)3912325#520
傳真號碼
(03)3912793
電子郵件信箱
aa810390@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0.4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5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9/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6桃園市復興區華陵里4鄰1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付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9/30 09:3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08/10/02 09:30截止投標)
開標時間
108/09/30 10:3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08/10/02 09:3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3)3912325#520))
開標地點
桃園市復興區光華國小夢想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標價之百分之三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6桃園市復興區華陵里4鄰1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復興區(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如監視系統設備承 裝業營業項目或本標的相關之營業項目 可承攬之殷實廠商。 (二)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等,得以列 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網 站之資料代之。 (三)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 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 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 及 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四)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 票紀錄之證明文件影本)。 (五)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請詳本案「投標廠商證件審查表」。 (六)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七)無「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開標日如遇颱風順延至下一次上班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復興區光華國民小學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9/30 09:3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08/10/02 09:30截止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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