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28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新村路二段十二號
電子郵件信箱
janet0921@hotmail.com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一、 讓師生能在具有良好且充分的設備環境下授課,並提供學生多元化的體能訓練,進而提升學生使用遊具意願,營造健康、快樂學習的校園文化。
二、 提供優質的遊戲設備與設施,符合現行遊戲場CNS相關規範,可保障學生使用時的安全,並提升本校對於兒童遊戲場設施安全管理的知能及態度。
三、 提供安全遊樂區域,使學生盡情發揮活力,鍛鍊速度、力量、 平衡、協調等層面,進而達到強身健體、健腦益智之目的。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8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新村路二段十二號
廠商資格摘要
1.遊具設計、製造、安裝、經銷等相關廠商。
2.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或土木包工業(E102011)。
3.其他經政府機關登記合格且營業項目與標案標的內容相關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應與正本相符)。
2.納稅證明文件
(1)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 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 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2)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 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
(3)營業税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 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押標金(或繳納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明影本(依法需附應檢附,例:營造業者應檢附)。
6.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工程之依法令規定核給之結算驗收證明書,或原始定作人、總承攬廠商或機關(構)出具之完成證明,或契約連同驗收紀錄等可證明之文件。
7.委託授權書。
8.切結書。
9.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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