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28桃園市觀音區坑尾里4鄰育仁路二段1號
電子郵件信箱
taipeichi@gmail.com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28桃園市觀音區坑尾里4鄰育仁路二段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8桃園市觀音區坑尾里4鄰育仁路二段1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凡經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之廠商(廠商須為未受停業處分者),如:綜合營造業、室內裝修業(室內裝修業應於辦理公司或商業登記後,向內政部申請室內裝修業登記許可並領得登記證,未領得登記證者,不得執行室內裝修業務)或與本採購工程項目相關行業。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工廠登 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可接受 從政府機關網站下載登記證明)。
(三).公會會員證影本。(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四).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五).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