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01 已決標公告

「109-111年度委託辦理桃園市桃園社區大學」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社團法人桃園市濟世功德協進會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700,000
原始預算
$ 5,7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新屋區埔頂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80.8.5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王國川
聯絡電話 (03)4772240#510
機關代碼 3.80.8.55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27桃園市新屋區中華南路二段五十號
聯絡人 王國川
聯絡電話 (03)4772240#510
傳真號碼 (03)4774037
電子郵件信箱 ptes03@pte.ty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0.4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5,7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0.4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5,7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1/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2/10 17:00
開標時間 108/12/11 09:00
開標地點 327桃園市新屋區中華南路二段五十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7桃園市新屋區中華南路二段五十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9年2月1日起至112年1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1.公、私立學校。 2.依法立案並經法院登記之財團法人或公益性社團法人。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投標廠商應檢附下列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一般證明文件: (1)公、私立學校: a.學校授權書(正本)。 b.教育部核准設立之證明。 c.學校經評鑑為辦理完善或績效卓著係符合大學評鑑辦法第九條規定所訂之 條件,或高級中等學校評鑑辦法第六條規定所定之優等等第。 d.校務運作正常且無重大財務缺失之相關證明文件,如財報或會計師簽證等。 (2)財團法人或公益性社團法人: a.登記證書影本 b.捐助章程或組織章程(章程需載名已辦理社區大學為任務) c.董事會或理事會決議申辦桃園市桃園社區大學之會議紀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新屋區埔頂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2/1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8.5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王國川
聯絡電話
(03)4772240#510
機關代碼
3.80.8.55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27桃園市新屋區中華南路二段五十號
聯絡人
王國川
聯絡電話
(03)4772240#510
傳真號碼
(03)4774037
電子郵件信箱
ptes03@pte.ty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80.4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5,7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0.4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5,7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1/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2/10 17:00
開標時間
108/12/11 09:00
開標地點
327桃園市新屋區中華南路二段五十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7桃園市新屋區中華南路二段五十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9年2月1日起至112年1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1.公、私立學校。 2.依法立案並經法院登記之財團法人或公益性社團法人。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投標廠商應檢附下列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一般證明文件: (1)公、私立學校: a.學校授權書(正本)。 b.教育部核准設立之證明。 c.學校經評鑑為辦理完善或績效卓著係符合大學評鑑辦法第九條規定所訂之 條件,或高級中等學校評鑑辦法第六條規定所定之優等等第。 d.校務運作正常且無重大財務缺失之相關證明文件,如財報或會計師簽證等。 (2)財團法人或公益性社團法人: a.登記證書影本 b.捐助章程或組織章程(章程需載名已辦理社區大學為任務) c.董事會或理事會決議申辦桃園市桃園社區大學之會議紀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新屋區埔頂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2/10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