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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7桃園市新屋區中華南路二段五十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1.公、私立學校。
2.依法立案並經法院登記之財團法人或公益性社團法人。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投標廠商應檢附下列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一般證明文件:
(1)公、私立學校:
a.學校授權書(正本)。
b.教育部核准設立之證明。
c.學校經評鑑為辦理完善或績效卓著係符合大學評鑑辦法第九條規定所訂之
條件,或高級中等學校評鑑辦法第六條規定所定之優等等第。
d.校務運作正常且無重大財務缺失之相關證明文件,如財報或會計師簽證等。
(2)財團法人或公益性社團法人:
a.登記證書影本
b.捐助章程或組織章程(章程需載名已辦理社區大學為任務)
c.董事會或理事會決議申辦桃園市桃園社區大學之會議紀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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