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irene421@whps.tyc.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武漢路10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武漢路100號
廠商資格摘要
符合學校需求的合法及履約信用的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電子領標: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辦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於「政
府電子採購網」下載招標文件,本校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
二、【其他】:
(一)本校所提供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竄改。
(二)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相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公告日或邀標
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以一日計。
(三)機關以書面向請求之廠商答覆期限為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
不明瞭事項,可洽桃園市龍潭區武漢國民小學(03-4792873分機510)總務主任查詢。
(四)請各領標廠商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看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
(五)【檢舉受理單位】: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之其他聯繫方式:
電話:(03)3322101、(03)3376300轉6634~663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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