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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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時間為107年8月30日至108年7月1日止之上課日,預算金額為新台幣7800000元(實際應付金額以實際供貨數量結算之)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武漢路100號
廠商資格摘要
合法登記之廠商,且營業項目含有蔬菜水果及各項農產品、畜產品買賣、團膳業務、各種冷凍肉類海鮮買賣、米食豆類菸酒買賣之業務。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辦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招標文件,本校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
二、其他:
*本校所提供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篡改。
*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一日者,以一日計。
*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期限為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可洽桃園市龍潭區武漢國民小學(03-4792873分機510)總務主任 查詢。
*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
檢舉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之其它聯絡方式:
電話:(03)3322101、(03)3376300轉6634~6636
106.5.18(四)更正招標文件如下:
1.檔案「02-106投標須知」更正為「02-106投標須知-修正」
2.檔案「04-106午餐評選辦法與標準」更正為「04-106午餐評選辦法與標準-修正」
106.5.19(五)更正招標文件如下:
檔案「05.106財物契約樣稿(國小午餐)」更正為「05.106財物契約樣稿(國小午餐)-修正」
106.5.19(五)更正招標文件如下:
1.檔案「01-106招標文件清單」更正為「01-106招標文件清單-new」,第16項標單明細表
之備註改為「檢具資料於投標企劃書內,以供開標時評選之用途」。
2.檔案「04-106午餐評選辦法與標準-修正」第六條評選項目及服務建議書應記載之內容:
原每週兩水果改為每週一水果 。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_2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106學年度學生午餐副食品及水果暨幼兒園點心供應採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