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25桃園市龍潭區高原里高原路568號(洽辦單位)
電子郵件信箱
fanny@gyps.tyc.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4,900,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500萬元整(票據抬頭:桃園市龍潭區高原國民小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至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7樓桃園市政府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開工日起360日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料:兼具甲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及甲等〈含〉以上水管及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之合格廠商或甲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與甲等〈含〉以上水管、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聯合承攬者均可參與投標。
(二)應繳文件:
1.廠商及負責人印鑑印模單證本(共同投標者應分別檢附)
2.投標廠商聲明書(共同投標者應分別檢附)
3.押標金繳納憑據(代表廠商繳納)
4.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共同投標者應分別檢附)
5.廠商信用之證明(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共同投標者應分別檢附)
6.一般證件影本(共同投標者應分別檢附)
甲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承攬工程手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有效期限內綜合營造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甲等(含)以上水管、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業務手冊、有效期限內水管工程工業同業及電器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許可證書、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
7.共同投標協議書(採共同投標者應檢附,且須經公證或認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招標機關洽辦單位:桃園市龍潭區高原國民小學總務處(03-4717009分機510)吳敏惠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招標機關洽辦單位:桃園市龍潭區高原國民小學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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