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33桃園市龜山區大華村文化七路116號
電子郵件信箱
igin5989@sshes.tyc.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3桃園市龜山區大華村文化七路116號
開標地點
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七路116號文華國小二樓校史室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以確保學生校外教學之履約品質及承諾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以確保學生校外教學之履約品質及承諾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3桃園市龜山區大華村文化七路116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校方指定時間履約完成,若因疫情或其他不可抗力之故,至遲應於112年12月31日前履約完成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次更正招標公告主要為:
(1)原09-投標廠商評審須知之預算金額誤植為62萬6,270元,應與投標須知相同為74萬9,140元。
(2)更正單價分析表。
(3)因更正投標文件,延長等標期為3/1(三)下午17:00截標,3/2(四)上午9:00開標。
2.本次更正招標公告主要為:
(1)原03-「111學年度校外教學委外服務採購」承攬實施要點五年級班級數及車輛數誤植,五年級應為六個班、六輛車。(與單價分析表之五年級車輛數相同才對)。
(2)原11-單價分析表隨隊(班)隊輔及總領隊人數誤植,應為7人才對(6位隨班,1位總領隊)。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