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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3桃園市龜山區頂興路115巷20號總務處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75日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凡政府登記有案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且無不良紀錄(詳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之證明。如會員證
6、押標金繳納憑據。
7、電子領標憑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重要:
1.本案預定於111年6月16日以後開工,工期共計75個日曆天。廠商得提出縮短工期計畫
及工期影響評估(本案為限定時間開工、限定時間完工),請廠商投標前務必詳細評估
2.
(10)月(25)日上午11時00分開標(資格審查);
(10)月(27)日上午9時00分審查會議評分, 請投標廠商準時與會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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