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0810-1120630-2 已決標公告

112學年度學童營養早餐採購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快樂餐飲店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40,000
原始預算
$ 24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龜山區樂善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80.8.28
標的分類 財物類 21 - 肉類, 魚, 果實, 蔬菜,及油脂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蘇盈彰
聯絡電話 (03)3281002#510
機關代碼 3.80.8.28
單位名稱 桃園市龜山區樂善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333桃園市龜山區樂善里11鄰樂學路339巷2號
聯絡人 蘇盈彰
聯絡電話 (03)3281002#510
傳真號碼 (03)3286965
電子郵件信箱 suotway@yahoo.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4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後續擴充項目:113學年度之契約內容依照112學年度之契約價金及供餐條件續約一年。 2.後續擴充金額:本案採購金額與決標金額之差額。 3.後續擴充期間上限:113學年度。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0.4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24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8/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3桃園市龜山區樂善里11鄰樂學路339巷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於本校總務處領表並以現金支付工本費新臺幣2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8/28 17:00
開標時間 112/08/28 17:30
開標地點 本校樂學樓3樓會議室(333桃園市龜山區樂善里11鄰樂學路339巷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3桃園市龜山區樂善里11鄰樂學路339巷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12年8月30日至113年6月30日之期間內,以實際供膳日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營業項目至少含下列1項以上者或與本案有關者 1.F101130 蔬果批發業。 2.F101050 水產品批發業。 3.F101040 家畜家禽批發業。 4.F102040 飲料批發業。 5.F102170 食品什貨批發業。 6.F501990 其他餐飲業。 7.C199030 即食餐食製造業。 8.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二)應檢附證件:請詳投標須知第六十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因故停止上班,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2.開標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機關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時,開標時間由本機關另行電話或傳真通知投標廠商。3.本採購標案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龜山區樂善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8/2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8.28
聯絡人
蘇盈彰
聯絡電話
(03)3281002#510
機關代碼
3.80.8.28
單位名稱
桃園市龜山區樂善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333桃園市龜山區樂善里11鄰樂學路339巷2號
聯絡人
蘇盈彰
聯絡電話
(03)3281002#510
傳真號碼
(03)3286965
電子郵件信箱
suotway@yahoo.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4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後續擴充項目:113學年度之契約內容依照112學年度之契約價金及供餐條件續約一年。 2.後續擴充金額:本案採購金額與決標金額之差額。 3.後續擴充期間上限:113學年度。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0.4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24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8/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3桃園市龜山區樂善里11鄰樂學路339巷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於本校總務處領表並以現金支付工本費新臺幣2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8/28 17:00
開標時間
112/08/28 17:30
開標地點
本校樂學樓3樓會議室(333桃園市龜山區樂善里11鄰樂學路339巷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3桃園市龜山區樂善里11鄰樂學路339巷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12年8月30日至113年6月30日之期間內,以實際供膳日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營業項目至少含下列1項以上者或與本案有關者 1.F101130 蔬果批發業。 2.F101050 水產品批發業。 3.F101040 家畜家禽批發業。 4.F102040 飲料批發業。 5.F102170 食品什貨批發業。 6.F501990 其他餐飲業。 7.C199030 即食餐食製造業。 8.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二)應檢附證件:請詳投標須知第六十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因故停止上班,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2.開標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機關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時,開標時間由本機關另行電話或傳真通知投標廠商。3.本採購標案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龜山區樂善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8/2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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