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33桃園市龜山區樂善里11鄰樂學路339巷2號
電子郵件信箱
suotway@yahoo.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後續擴充項目:113學年度之契約內容依照112學年度之契約價金及供餐條件續約一年。
2.後續擴充金額:本案採購金額與決標金額之差額。
3.後續擴充期間上限:113學年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3桃園市龜山區樂善里11鄰樂學路339巷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於本校總務處領表並以現金支付工本費新臺幣20元整
開標地點
本校樂學樓3樓會議室(333桃園市龜山區樂善里11鄰樂學路339巷2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3桃園市龜山區樂善里11鄰樂學路339巷2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12年8月30日至113年6月30日之期間內,以實際供膳日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營業項目至少含下列1項以上者或與本案有關者
1.F101130 蔬果批發業。
2.F101050 水產品批發業。
3.F101040 家畜家禽批發業。
4.F102040 飲料批發業。
5.F102170 食品什貨批發業。
6.F501990 其他餐飲業。
7.C199030 即食餐食製造業。
8.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二)應檢附證件:請詳投標須知第六十條。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因故停止上班,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2.開標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機關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時,開標時間由本機關另行電話或傳真通知投標廠商。3.本採購標案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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