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33桃園市龜山區樂善里11鄰樂學路339巷2號
電子郵件信箱
suotway@yahoo.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後續擴充項目:113學年度之契約內容依照112學年度之契約價金及供餐條件續約一年。
2.後續擴充金額:本案採購金額與決標金額之差額。
3.後續擴充期間上限:113學年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33桃園市龜山區樂善里11鄰樂學路339巷2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3桃園市龜山區樂善里11鄰樂學路339巷2號
履約期限
112年8月30日至113年6月30日之期間內,以實際供膳日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如教育部公告調整相關上課日期日數,則以教育部公告核定之上課日期日數為依據彈性調整)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承攬即食餐食製造業、從事餐盒食品、團體膳食、現成菜餚等製造外送之行業等,營業項目包含「F501990其他餐飲業等,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1條之各情事」並具有食材配送能力之承做者。(二)應檢附證件:詳如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因故停止上班,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2.開標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機關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時,開標時間由本機關另行電話或傳真通知投標廠商。
3.本採購標案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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