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0810-1061019 已決標公告

桃園市龜山區樂善國民小學「校舍新建暨附屬設施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鑫城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01,000,000
原始預算
$ 211,623,531
底價金額
$ 202,020,000
決標折數
99.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龜山區樂善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80.8.28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7 - 教育用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蘇盈彰
聯絡電話 (03)3281002#510
機關代碼 3.80.8.28
單位名稱 樂善國小總務處
機關地址 333桃園市龜山區樂善里11鄰樂安街71號
聯絡人 蘇盈彰
聯絡電話 (03)3281002#510
傳真號碼 (03)3286965
電子郵件信箱 suotway@yahoo.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35,792,528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0 桃園市政府
補助金額 211,623,531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22 17:00
開標時間 106/12/25 10:00
開標地點 333桃園市龜山區樂善里11鄰樂安街7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0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3桃園市龜山區樂善里11鄰樂安街7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之日起669個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巨額工程採購之決標原則是否已於招標前提報機關成立之採購審查小組審查
採最低標之理由 1.本案主要包括建築、機電程、水保、空調與景觀等工程,由專責建築師或委託專業技師規劃與簽證,能確保工程的完整性觀。2.本案為一般營造工程範圍,無特殊工法或設計,且於招標文件中定有相關規範以維持工程品質。
廠商資格摘要 (一)單獨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第1、第2、第3及第4項基本資格: 1、甲等綜合營造業。 2、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 3、甲級電器承裝業。 4、甲級冷凍空調工程業。 (二)共同投標廠商之組合應符合下列第1、第2、第3及第4項基本資格: 1、甲等綜合營造業。 2、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 3、甲級電器承裝業。 4、甲級冷凍空調工程業。 (三)應附具之文件: 1、押標金繳納憑據。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納稅證明文件。 4、信用證明文件。 5、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 6、一般證件:詳投標須知第63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本案為一般營造工程範圍,並無特殊工法或設計,評估國內能夠承攬廠商眾多,非為特殊資格之採購,為廣為徵求符合資格之優良廠商,故不訂定特殊資格。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龜山區樂善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2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8.2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蘇盈彰
聯絡電話
(03)3281002#510
機關代碼
3.80.8.28
單位名稱
樂善國小總務處
機關地址
333桃園市龜山區樂善里11鄰樂安街71號
聯絡人
蘇盈彰
聯絡電話
(03)3281002#510
傳真號碼
(03)3286965
電子郵件信箱
suotway@yahoo.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35,792,528元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0 桃園市政府
補助金額
211,623,531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22 17:00
開標時間
106/12/25 10:00
開標地點
333桃園市龜山區樂善里11鄰樂安街7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0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3桃園市龜山區樂善里11鄰樂安街7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之日起669個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巨額工程採購之決標原則是否已於招標前提報機關成立之採購審查小組審查
採最低標之理由
1.本案主要包括建築、機電程、水保、空調與景觀等工程,由專責建築師或委託專業技師規劃與簽證,能確保工程的完整性觀。2.本案為一般營造工程範圍,無特殊工法或設計,且於招標文件中定有相關規範以維持工程品質。
廠商資格摘要
(一)單獨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第1、第2、第3及第4項基本資格: 1、甲等綜合營造業。 2、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 3、甲級電器承裝業。 4、甲級冷凍空調工程業。 (二)共同投標廠商之組合應符合下列第1、第2、第3及第4項基本資格: 1、甲等綜合營造業。 2、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 3、甲級電器承裝業。 4、甲級冷凍空調工程業。 (三)應附具之文件: 1、押標金繳納憑據。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納稅證明文件。 4、信用證明文件。 5、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 6、一般證件:詳投標須知第63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本案為一般營造工程範圍,並無特殊工法或設計,評估國內能夠承攬廠商眾多,非為特殊資格之採購,為廣為徵求符合資格之優良廠商,故不訂定特殊資格。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龜山區樂善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2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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