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ses10719 已決標公告

桃園市政府委託公益法人辦理桃園市橫峰非營利幼兒園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中華民國城鄉形象協會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6,095,792
原始預算
$ 36,095,792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龜山區龜山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80.8.2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2 - 教育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孫亦昀
聯絡電話 (03)3203571#510
機關代碼 3.80.8.24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33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2段933巷14號
聯絡人 孫亦昀
聯絡電話 (03)3203571#510
傳真號碼 (03)3505753
電子郵件信箱 ping58121123@yahoo.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0.4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6,095,792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1/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3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2段933巷14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親至本校總務處領取每份新臺幣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1/30 10:00
開標時間 108/01/31 09:30
開標地點 333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2段933巷14號(龜山國小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3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2段933巷14號(龜山國小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9月1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公益性質法人:指學校財團法人、幼兒教保相關工會組織,及章程載明幼兒與兒童、家庭或教保服務人員福祉相關事項之財團法人或公益社團法人。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如:地方法院出具之法人登記證書)、許可登記證明文件、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4.廠商之捐助章程或組織章程(須經主管機關備查)。 5.廠商於招標前一年度12月31日之資產負債表及前一年度之損益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1.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招標文件。 2.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詳投標須知64條、廠商資格文件)。 3.廠商資格證明文件,如在辦理變更登記期間,則所投標文件填寫內容,與所附變更前或變更後之文件內容一致時,即視為有效標,惟其涉及登記等級變更者,在變更程序終結前,仍應依原登記等級參加投標。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5.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總務處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總務處03-3203571*510查詢。 6.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總務處辦理訂約手續. 7.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龜山區龜山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1/30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8.24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孫亦昀
聯絡電話
(03)3203571#510
機關代碼
3.80.8.24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33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2段933巷14號
聯絡人
孫亦昀
聯絡電話
(03)3203571#510
傳真號碼
(03)3505753
電子郵件信箱
ping58121123@yahoo.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80.4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6,095,792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1/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3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2段933巷14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親至本校總務處領取每份新臺幣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1/30 10:00
開標時間
108/01/31 09:30
開標地點
333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2段933巷14號(龜山國小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3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2段933巷14號(龜山國小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9月1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公益性質法人:指學校財團法人、幼兒教保相關工會組織,及章程載明幼兒與兒童、家庭或教保服務人員福祉相關事項之財團法人或公益社團法人。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如:地方法院出具之法人登記證書)、許可登記證明文件、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4.廠商之捐助章程或組織章程(須經主管機關備查)。 5.廠商於招標前一年度12月31日之資產負債表及前一年度之損益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1.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招標文件。 2.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詳投標須知64條、廠商資格文件)。 3.廠商資格證明文件,如在辦理變更登記期間,則所投標文件填寫內容,與所附變更前或變更後之文件內容一致時,即視為有效標,惟其涉及登記等級變更者,在變更程序終結前,仍應依原登記等級參加投標。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5.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總務處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總務處03-3203571*510查詢。 6.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總務處辦理訂約手續. 7.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龜山區龜山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1/3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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