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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圳頭路850巷30號圳頭國小2樓校史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圳頭路850巷30號圳頭國小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70日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凡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政府登記有案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無不良記錄之合格廠商,具有履約能力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二)廠商應附具的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一般證件影本(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之證明。如會員證)。
3.廠商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
4.廠商納稅證明。
5.廠商信用證明。
6.押標金繳納憑據。
7.切結書。
8.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9.電子領標憑據。
10.服務建議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預定於111年2、3月開工,工期共計70個日曆天,請廠商投標前務必詳細評估。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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