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橫峰里中山南路351號
電子郵件信箱
tk01457@dyps.tyc.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橫峰里中山南路351號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係屬全校性重要活動(六年級畢業旅行),為確保投標廠商履約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案係屬全校性重要活動(六年級畢業旅行),為確保投標廠商履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橫峰里中山南路351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內容包含旅遊、旅宿、休閒、觀光等項目,或對本採購標的物具有合法履約能力之廠商。須備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最近一期營業稅完稅證明、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內),餘詳如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 1. 押標金繳納憑證。 2.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3. 納稅證明資料:最近1期或前1期,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4.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查覆單經塗改或無加蓋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 5. 有效同業公會會員證。 6. 投標廠商聲明書。 7. 企劃書1式6份。 8. 電子領標憑證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旅行業執照、品保協會會員證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 經政府合法登記設立之綜合旅行業(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公司變更登記表)。
2. 交通部觀光署核發之旅行業執照。
3. 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會員證書(有效期內)。
4. 有效期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5. 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6. 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二、其他說明:
1. 廠商隨團領隊人員具備交通部觀光署核發之領隊執照。
2. 餘詳見本案招標文件及評選須知規定。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