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35桃園市大溪區福安里16鄰復興路1段755號
電子郵件信箱
kano751019@gmail.com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期間為107年8月至108年7月,後續擴充預計採購金額為新台幣117,600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5桃園市大溪區福安里16鄰復興路1段755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
提供具有各項游泳設施且經相關法令檢驗合格之游泳池之自然人、法人、機構或團體。
(二)應檢附證件及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公司執照或公司證明文件。
3.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及完稅證明文件影本。(如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4.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5.消防局、衛生局最近ㄧ期檢驗合格證明及公共安全申報合格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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