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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辦機關
3.80.7.51桃園市平鎮區南勢國民小學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36,715,987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桃園市大溪區大溪國民小學B棟二樓會議室(桃園市大溪區登龍路19 號)
押標金額度
押標金額度: 為一定金額,由招標機關以預算金額2.5%計算 後,四捨五入至萬元,請詳見投標須知第29點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市大溪區大溪國民小學總務處(桃園市大溪區登龍路19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中華民國110年3月16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029436號函頒之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各項次投標廠商資格等級不同,請務必詳閱投標須知第52點
■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營業項目須有電器承裝業(E601010)(承裝電業供電設備及用戶用電設備裝設維修工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洽辦機關為桃園市立南勢國小(20群)。
2.本案押標金與投標廠商資格限制,請詳閱投標須知。
3.本案履約地點:本案群長學校及群內之各校。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等標期之
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5.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3日答復。
6.廠商如對需求說明書、施工規範、空白標單、施工圖說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各群洽辦
機關,如對招標公告內容、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或招標文件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代辦機
關:桃園市大溪區大溪國民小學(03)3882040#510總務處林主任查詢。
7.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辦理訂約事宜。
8.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
確保自身權益。
9.本案空白標單相關事宜,請參考投標須知第65條。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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