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0601-10508 已決標公告

桃園市大溪區大溪國民小學「新建多功能運動中心工程暨設備」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興亞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38,132,000
原始預算
$ 337,663,319
底價金額
$ 330,550,000
決標折數
72.0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大溪區大溪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80.7.98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7 - 教育用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文寬先生
聯絡電話 (03)3882040#510
機關代碼 3.80.7.98
單位名稱 桃園市大溪區大溪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335桃園市大溪區登龍路19號
聯絡人 陳文寬先生
聯絡電話 (03)3882040#510
傳真號碼 (03)3874045
電子郵件信箱 tf010003@teacher.dsps.tyc.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90,359,074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37,663,319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期至107年12月31日前,擴充金額為新臺幣4000萬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0.4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337,663,319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0/26 09:00
開標時間 105/10/26 11: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8樓805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5,000,000元整(票據抬頭:桃園市大溪區大溪國民小學保管金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至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7樓桃園市政府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669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單獨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第1至第4項基本資格: 1、甲等綜合營造業。 2、甲等以上(含)自來水管承裝商。 3、甲級電器承裝業。 4、乙級以上(含)冷凍空調工程業。 (二)共同投標廠商之組合應符合下列第1至第4項基本資格: 1、甲等綜合營造業。 2、甲等以上(含)自來水管承裝商。 3、甲級電器承裝業。 4、乙級以上(含)冷凍空調工程業。 (三)應附具之文件: 1、押標金繳納憑據。 2、投標廠商聲明書(確實用印確認) (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 3、納稅證明文件(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 4、信用證明文件(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 5、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 (採共同投標者須檢附)。 6、一般證件: (1)綜合營造業: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甲等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 3.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 (2)電器承裝業: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甲級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 3.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 (3)自來水管承裝商: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甲等以上(含)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許可證書。 3.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 (4)冷凍空調工程業: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乙級以上(含)冷凍空調工程業登記執照。 3.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本案無特殊規格及專門技術之要求,屬一般性工程凡符合基本資格之廠商,應能履行合約
履約地點_2 桃園市大溪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大溪區大溪國民小學(03-3882040分機510)陳文寬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大溪區大溪國民小學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大溪區大溪國民小學總務處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0/26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7.9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文寬先生
聯絡電話
(03)3882040#510
機關代碼
3.80.7.98
單位名稱
桃園市大溪區大溪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335桃園市大溪區登龍路19號
聯絡人
陳文寬先生
聯絡電話
(03)3882040#510
傳真號碼
(03)3874045
電子郵件信箱
tf010003@teacher.dsps.tyc.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90,359,074元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37,663,319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期至107年12月31日前,擴充金額為新臺幣4000萬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0.4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337,663,319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0/26 09:00
開標時間
105/10/26 11: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8樓805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5,000,000元整(票據抬頭:桃園市大溪區大溪國民小學保管金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至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7樓桃園市政府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669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單獨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第1至第4項基本資格: 1、甲等綜合營造業。 2、甲等以上(含)自來水管承裝商。 3、甲級電器承裝業。 4、乙級以上(含)冷凍空調工程業。 (二)共同投標廠商之組合應符合下列第1至第4項基本資格: 1、甲等綜合營造業。 2、甲等以上(含)自來水管承裝商。 3、甲級電器承裝業。 4、乙級以上(含)冷凍空調工程業。 (三)應附具之文件: 1、押標金繳納憑據。 2、投標廠商聲明書(確實用印確認) (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 3、納稅證明文件(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 4、信用證明文件(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 5、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 (採共同投標者須檢附)。 6、一般證件: (1)綜合營造業: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甲等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 3.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 (2)電器承裝業: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甲級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 3.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 (3)自來水管承裝商: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甲等以上(含)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許可證書。 3.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 (4)冷凍空調工程業: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乙級以上(含)冷凍空調工程業登記執照。 3.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本案無特殊規格及專門技術之要求,屬一般性工程凡符合基本資格之廠商,應能履行合約
履約地點_2
桃園市大溪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大溪區大溪國民小學(03-3882040分機510)陳文寬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大溪區大溪國民小學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大溪區大溪國民小學總務處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0/2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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