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080201 已決標公告

105學年度學生午餐外訂餐盒採購

工程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2,450,000
原始預算
$ 9,8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25.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蘆竹區光明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80.7.96
標的分類 財物類 21 - 肉類, 魚, 果實, 蔬菜,及油脂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劉崑祥
聯絡電話 (03)3127066#510
機關代碼 3.80.7.96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38桃園市蘆竹區南昌路255號
聯絡人 劉崑祥
聯絡電話 (03)3127066#510
傳真號碼 (03)3110350
電子郵件信箱 lkk0521@gmes.ty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06學年度學生午餐外訂餐盒,預估選購金額為新臺幣9,800,000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8/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08/29 08:00
開標時間 105/08/29 13:30
開標地點 338桃園市蘆竹區南昌路25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90,000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10/0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8桃園市蘆竹區南昌路25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5年08月29日至106年06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即食餐食製造業、從事餐盒食品、團體膳食、現成菜餚等製造外送之行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押標金繳納憑據。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4.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5.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6.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需檢附相關文件如結算驗收證明書以資佐證。 7.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8.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三個月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蘆竹區光明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05學年度學生午餐外訂餐盒
預估數量 2500
單位
截標時間 105/08/29 08: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7.96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劉崑祥
聯絡電話
(03)3127066#510
機關代碼
3.80.7.96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38桃園市蘆竹區南昌路255號
聯絡人
劉崑祥
聯絡電話
(03)3127066#510
傳真號碼
(03)3110350
電子郵件信箱
lkk0521@gmes.ty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06學年度學生午餐外訂餐盒,預估選購金額為新臺幣9,800,000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8/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08/29 08:00
開標時間
105/08/29 13:30
開標地點
338桃園市蘆竹區南昌路25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90,000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10/0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8桃園市蘆竹區南昌路25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5年08月29日至106年06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即食餐食製造業、從事餐盒食品、團體膳食、現成菜餚等製造外送之行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押標金繳納憑據。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4.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5.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6.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需檢附相關文件如結算驗收證明書以資佐證。 7.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8.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三個月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蘆竹區光明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05學年度學生午餐外訂餐盒
預估數量
2500
單位
截標時間
105/08/29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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