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26桃園市楊梅區高上里11鄰高上路一段一號
電子郵件信箱
bulu@ms.tyc.edu.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26桃園市楊梅區高上里11鄰高上路一段一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6桃園市楊梅區高上里11鄰高上路一段一號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3日內開工,開工日起55日曆天完工
廠商資格摘要
內政部登記合格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者之合法之廠商,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紀錄者,廠商須提出資格文件影本;機關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如投標須知、投標須知補充說明、契約稿、圖說。
本案工管費請編列金額0元,並將此部份金額轉為工程款,期許工程質量更加優良。
本案預算金額為發包工程費(亦即總工程款扣除空污費、工管費、委託設計監造費之費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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