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004 已決標公告

B棟校舍老舊廁所整修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修瑾工程行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610,167
原始預算
$ 2,849,591
底價金額
$ 2,820,000
決標折數
92.5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楊梅區瑞埔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80.7.77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呂佳珍
聯絡電話 (03)4822018#510
機關代碼 3.80.7.77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26桃園市楊梅區中興路133號
聯絡人 呂佳珍
聯絡電話 (03)4822018#510
傳真號碼 (03)4815765
電子郵件信箱 yamystone@yahoo.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0.4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2,849,591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0/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6桃園市楊梅區中興路13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提供光碟)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0/12 17:00
開標時間 110/10/13 09:00
開標地點 瑞埔國小校史室,326桃園市楊梅區中興路13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瑞埔國小總務處,326桃園市楊梅區中興路13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75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資格以下任一項符合 :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營造業 a.承攬工程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工程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2)E1020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桃園市、台北市、新北市、新竹縣、新竹市等鄰近縣市業者,如報(減)價金額高於營造業法所規定之承攬造價限額者,不可做為決標對象) a. 承攬工程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等內容) b. 土木包工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工程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二、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見廠商資格審查表) (1)營利事業登記證明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須經稽徵機關核章及公庫蓋章之收據聯) (3)當年度相關公會會員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 信用證明文件(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且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6)領標電子憑據序號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於投標前務必親至本校對工程範圍或工程標的物實地勘查評估空間現況並測量詳細尺寸、規劃施工交通動線、調查施工空間條件,作為投標計算成本數量之考量依據。 2. 旨揭工程因於學期中施工,打除及粉塵噪音多的工項於與校方及監造單位協商討論後再行安排,尤以於不影響學校課程教學時間進行。 3. 旨揭工程因於學期,安全圍籬架設、施工動線及材料廢棄物堆放規畫請配合學校教學活動及活動範圍,加強工區安全維護及工程安全衛生管理。 4. 如有必要請配合學校重大活動通知停止施工。 5. 廠商得標後,合約書請持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開立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完納印花稅。領合約書正本時,將其印花稅納稅資料提供給本校審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楊梅區瑞埔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0/1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7.7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呂佳珍
聯絡電話
(03)4822018#510
機關代碼
3.80.7.77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26桃園市楊梅區中興路133號
聯絡人
呂佳珍
聯絡電話
(03)4822018#510
傳真號碼
(03)4815765
電子郵件信箱
yamystone@yahoo.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0.4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2,849,591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0/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6桃園市楊梅區中興路13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提供光碟)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0/12 17:00
開標時間
110/10/13 09:00
開標地點
瑞埔國小校史室,326桃園市楊梅區中興路13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瑞埔國小總務處,326桃園市楊梅區中興路13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75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資格以下任一項符合 :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營造業 a.承攬工程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工程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2)E1020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桃園市、台北市、新北市、新竹縣、新竹市等鄰近縣市業者,如報(減)價金額高於營造業法所規定之承攬造價限額者,不可做為決標對象) a. 承攬工程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等內容) b. 土木包工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工程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二、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見廠商資格審查表) (1)營利事業登記證明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須經稽徵機關核章及公庫蓋章之收據聯) (3)當年度相關公會會員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 信用證明文件(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且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6)領標電子憑據序號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於投標前務必親至本校對工程範圍或工程標的物實地勘查評估空間現況並測量詳細尺寸、規劃施工交通動線、調查施工空間條件,作為投標計算成本數量之考量依據。 2. 旨揭工程因於學期中施工,打除及粉塵噪音多的工項於與校方及監造單位協商討論後再行安排,尤以於不影響學校課程教學時間進行。 3. 旨揭工程因於學期,安全圍籬架設、施工動線及材料廢棄物堆放規畫請配合學校教學活動及活動範圍,加強工區安全維護及工程安全衛生管理。 4. 如有必要請配合學校重大活動通知停止施工。 5. 廠商得標後,合約書請持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開立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完納印花稅。領合約書正本時,將其印花稅納稅資料提供給本校審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楊梅區瑞埔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0/1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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