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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4桃園市八德區永豐路155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單獨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第1、第2及第3項基本資格:
1、甲等綜合營造業。
2、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
3、甲級電器承裝業。
(二)共同投標廠商之組合應符合下列第1、第2及第3項基本資格:
1、甲等綜合營造業。
2、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
3、甲級電器承裝業。
(三)應附具之文件:詳「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
1、押標金繳納憑證
2、投標廠商聲明書 (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
3、納稅證明文件(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
4、經法院公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 (採共同投標者須檢附)
5、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
6、(1)營造業: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影印本、甲等綜合營造業登記或設立證明影印本
(2)電器承裝業: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影印本、甲級電器承裝業綜合登記或設立證明影印本
(3)自來水管承裝商: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影印本、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綜合登記或設立證明影印本
附加說明
本案主要部份為本校原辦理「桃園市八德區茄苳國小老舊校舍拆除重建工程( 案號10405)」之後續擴充部分,因議價不成,另案(本案)重新辦理招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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