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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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地址
334 桃園市 八德區 竹園里九鄰山下街115號
電子郵件信箱
igin5989@mail.slies.tyc.edu.tw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 擴充期間:得標廠商如在履約期間服務情形良好、保有良好信譽,且無任何違約情形者,履約完成且預算通過後,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以議定書方式辦理,此外後續擴充金額20萬元整,擴充期限為簽約日起算12個月止。(本後續擴充預算審議程序尚未完成,未來如預算未通過時,得由機關單方決定予以取消或刪減)
二. 擴充金額:新台幣20萬元整
三. 擴充項目及數量:本校智慧教室設備─75吋觸屏含雙層黑板及安裝,數量2片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3.80.4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502,500元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據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4桃園市八德區竹園里九鄰山下街11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500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4桃園市八德區竹園里九鄰山下街115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廠商資格摘要
(ㄧ)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廠商屬行號時,其登記營業項目列有「資料儲存及處理設備製造業」、「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零售業或得以製造、販售電腦、週邊設備」;「或其他類別廠商之登記或設立文件列有前開內容者,但投標廠商屬公司組織者,不在此限」;「或本標的相關之營業項目或具有履約此案能力之殷實廠商可承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二)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 登記或設立證明(經濟部98年4月2日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index.jsp)網站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之資料代之。)。
2. 納稅證明文件影本(免納稅者免附,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 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二)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 登記或設立證明(經濟部98年4月2日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index.jsp)網站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之資料代之。)。
2. 納稅證明文件影本(免納稅者免附,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 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