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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59,378,715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34桃園市八德區興豐路222號 (桃園市八德區八德國民小學會議室)
押標金額度
為一定金額,由招標機關以各項次之2.5%計算後,詳見投標須知第29點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0/09/25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4桃園市八德區八德國民小學總務處(桃園市八德區興豐路222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中華民國110年3月16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029436號函頒
之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乙級以上或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各項次投標廠商資格詳見本案投標須知第52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第一洽辦機關為(7群)文欣國小,為本案代表洽辦機關。其餘洽辦機關分別為(29群)介壽國小、(35群)陽明高中。
2.本案各項次押標金與投標廠商資格限制,請詳閱投標須知各點。
3.本案履約期限請詳閱契約第7條。
4.本案履約地點:本案七群學校所屬之各校。
5.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校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6.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7.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三日答覆。廠商如對需求說明、施工規範、空白標單、施工圖說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各群洽辦機關,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或其他招標公告文件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代辦機關:桃園市八德區八德國民小學(03)3682943分機510張金田總務主任查詢
8.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各洽辦機關辦理訂約手續。
9.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10.本案圖說等壓縮檔案,請有意投標廠商選擇適當的解縮縮軟體開啟(RAR或ZIP)。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桃園市中小學電力系統改善工程(第29群)
品項名稱_2
桃園市中小學電力系統改善工程(第35群)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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