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0311-10610A 已決標公告

校園安全環境設備設置及更新工程設計監造委託技術服務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大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79,809
原始預算
$ 197,267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1.1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平鎮區文化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80.7.5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葉姿君
聯絡電話 (03)4921750#2550
機關代碼 3.80.7.56
單位名稱 桃園市平鎮區文化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324桃園市平鎮區文化街189號
聯絡人 葉姿君
聯絡電話 (03)4921750#2550
傳真號碼 (03)4921754
電子郵件信箱 yeh4881578@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0.4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197,267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26 17:00
開標時間 106/12/27 09:00
開標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文化街18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文化街18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規劃設計部分:決標後10日。2.監造服務至驗收合格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一般證件影本(請依公司行號類別檢附證件) (1).建築師事務所應附文件:建築師開業證書、公會會員證 (2).專業技師事務所應附文件:技師執業執照、公會會員證 5. 其他:詳如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校所提供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篡改。 2.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公告日或 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3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期限為,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 內容有不明瞭事項,可洽桃園市平鎮區文化國民小學(03-4921750 03-4921750 03-4921750 分機550)總務主任查詢。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 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平鎮區文化國民小學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2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7.56
聯絡人
葉姿君
聯絡電話
(03)4921750#2550
機關代碼
3.80.7.56
單位名稱
桃園市平鎮區文化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324桃園市平鎮區文化街189號
聯絡人
葉姿君
聯絡電話
(03)4921750#2550
傳真號碼
(03)4921754
電子郵件信箱
yeh4881578@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0.4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197,267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26 17:00
開標時間
106/12/27 09:00
開標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文化街18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文化街18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規劃設計部分:決標後10日。2.監造服務至驗收合格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一般證件影本(請依公司行號類別檢附證件) (1).建築師事務所應附文件:建築師開業證書、公會會員證 (2).專業技師事務所應附文件:技師執業執照、公會會員證 5. 其他:詳如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校所提供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篡改。 2.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公告日或 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3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期限為,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 內容有不明瞭事項,可洽桃園市平鎮區文化國民小學(03-4921750 03-4921750 03-4921750 分機550)總務主任查詢。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 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平鎮區文化國民小學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2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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