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maggi0527@gmail.com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文化街189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營業項目與本採購標的物相關之合格廠商。其營業項目須具有下列其中一項者,方可參與投標:
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 E603040;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 IF01010)
(二)、需檢附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證書影本。
(三)、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
(四)、信用證明
(五)、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六)、詳見廠商資格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校所提供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篡改。
2.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公告日或
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3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期限為,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
內容有不明瞭事項,可洽桃園市平鎮區文化國民小學(03-4921750 分機550)總務主任查詢。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平鎮區文化國民小學( 地址:桃園市平鎮區文化街189號 電話:03-4921750 03-4921750 03-4921750 聯絡人:maggi0527@gmail.com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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