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SES-105-011 已決標公告

校舍防水隔熱整修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泓運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387,874
原始預算
$ 2,946,240
底價金額
$ 2,650,000
決標折數
90.1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平鎮區北勢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80.7.54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53 - 屋頂及防水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志隆
聯絡電話 (03)4586472#510
機關代碼 3.80.7.54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24桃園市平鎮區金陵路二段330號
聯絡人 吳志隆
聯絡電話 (03)4586472#510
傳真號碼 (03)4593701
電子郵件信箱 wuch1106@gmail.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0 桃園市政府
補助金額 2,9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3/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3/15 09:00
開標時間 106/03/15 10:00
開標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金陵路二段33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金陵路二段33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8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及應附之證明文件: 1.內政部登記合格之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者。 2.有能力承作本工程,且營業項目與施作標的物有相關之合格廠商。 3.均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四)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且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平鎮區北勢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15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7.5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志隆
聯絡電話
(03)4586472#510
機關代碼
3.80.7.54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24桃園市平鎮區金陵路二段330號
聯絡人
吳志隆
聯絡電話
(03)4586472#510
傳真號碼
(03)4593701
電子郵件信箱
wuch1106@gmail.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0 桃園市政府
補助金額
2,9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3/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3/15 09:00
開標時間
106/03/15 10:00
開標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金陵路二段33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金陵路二段33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8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及應附之證明文件: 1.內政部登記合格之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者。 2.有能力承作本工程,且營業項目與施作標的物有相關之合格廠商。 3.均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四)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且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平鎮區北勢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1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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