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24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山頂段375巷45號
電子郵件信箱
tea0135@mail2.sfes.tyc.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山頂段375巷45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平鎮區山豐國民小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山頂段375巷45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資格為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並具備下列資格證明文件者:(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承攬工程手冊(綜合營造業;依營造業法第 44 條規定: 依政府採購法辦理之營繕工程,不得交由評鑑為第三級之綜合營造業或專業營造業者承攬。經評鑑為第三級者為無效標,不得承攬。)(3)營造業登記證(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登記證(土木包工業)。檢附施作本工程之廠商證明文件(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二)其它營業項目與本標案內容相關且符合本採購標的性質,經合法登記並具有履約能力之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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