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機關地址
330 桃園市 桃園區 三民路三段22號
電子郵件信箱
std2000@cges.tyc.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 14,364,066元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3.80.4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119,208,516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3000000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三段22號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廠商資格摘要
(一)單獨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第1、第2及第3項基本資格:
1、甲等綜合營造業。
2、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
3、甲級電器承裝業。
(二)共同投標廠商之組合應符合下列第1、第2及第3項基本資格:
1、甲等綜合營造業。
2、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
3、甲級電器承裝業。
(三)應附具之文件:餘詳「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
1、押標金繳納憑證
2、投標廠商聲明書 (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
3、納稅證明文件(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
4、經法院公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 (採共同投標者須檢附)
5、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
6、(1)營造業: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影印本、甲等綜合營造業登記或設立證明影印本
(2)電器承裝業: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影印本、甲級電器承裝業綜合登記或設立證明影印本
(3)自來水管承裝商: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影印本、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綜合登記或設立證明影印本
7.得獎或入圍金質獎之相關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